小厮_1引狼入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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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狼入室 (第1/1页)

    是夜。

    盛京南边的逍遥王府意外的忙碌喧闹。

    前堂这会儿正在招待外邦来的客宾,歌舞丝竹,糜音袅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而后院却是相反的一片幽暗,来来往往的下人也都步履匆匆,没怎么在这片儿地方驻足停留。

    此时,一个小厮架着个高大的男人逆行于人流,为防磕着碰着身上架着的人,小厮别提有多小心吃力。

    忽然,啪的一下,小厮抓着一个人,又惊又喜,急急忙忙道:“劳青,劳青,快,过来帮个忙,搭把手。”

    劳青这会儿正准备去前堂上菜。

    他本是隐悠苑的洒扫小厮,奈何今夜前堂伺候的人手不足,他被管家王叔调走帮忙,正奔波于厨房前堂两地。

    谁曾想,走到半道儿又被人抓了壮丁。

    他手里头还端着一托盘的汤盅,听那小厮说要他帮忙搀人,他顿时犯了难:“刘哥,不是我不愿意帮,只是现在我还腾不出来手,你等会我,我把这些汤上了就过来。”

    “哎,等你过去再过来就来不及了。”刘哥没同意,又道:“这样,你帮我把王爷搀回去,我替你送汤。”

    “王、王爷?”劳青一下瞪起了眼,朝小厮肩上架着的男人看去。

    视野昏暗,劳青一时看不清切,对方又耷着脑袋,阴影笼罩着他整张面孔,叫人一时半会根本认不出是谁。

    劳青倒不是没见过涂暮歌,但他到底是隐悠苑的洒扫仆役,地位卑贱,除非偶然,不然平日根本无缘得见涂暮歌真容。

    细细算起来,从他进王府至今,少说也快八个年头,可他见着王爷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是,就是咱们王爷,被外邦来的使臣们灌醉了,管家让我带王爷回屋醒酒,可你也知道,我就是个粗使,哪知道怎么照顾醉酒的人。”

    “行了,不多说了,我前面还有事,王爷就先交给你了,哦,这个你就交给我来吧。”

    刘哥二话不说把人托付给了劳青,还顺势端走了他的托盘,临走还不忘小声耳语,说自个儿是给他创造机会,让他在王爷跟前多表现表现,好争取换个地方做事。

    “隐悠苑那儿又偏僻又冷清,你还小,别把大好时光浪费在这上面。”

    刘哥是真心为他,劳青也听得出来,当即感动得眼眶都热了,他声音略微哽咽,道了声谢,反听刘哥爽朗一笑,揉了把他的脑袋:“谢什么,咱哥俩谁跟谁,你都是我看着长大的,怎么着也得照顾你。”

    说着,刘哥又面色一肃,压低声音:“这次你可别又犯浑,错失大好机会,你多在王爷跟前待一会儿,等王爷醒了酒,看得着你,能对你有点印象,以后也好提拔你。”

    劳青微微一窘,小声嘟囔:“我这不是,觉得隐悠苑这活儿挺好的嘛。”

    “好个屁,几百年都见不着一次王爷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府里的规矩,十年便会换一批底层仆役,怎么的,你还准备过两年就卷铺盖走人啊。”

    “当、当然不是,只是吧,这不是还有,还有两年、嘛……哥,别动手,有话好好说!”劳青急忙抬手抱头。

    刘哥举着手没地落,又好气又好笑地睇他一眼:“你这顽猴……两年也快得很,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行了,不说了,赶紧搀王爷回去。”

    刘哥说着便端着托盘快速去了前堂,徒留劳青一个搀着近乎醉死过去的涂暮歌风中凌乱。

    “等——”

    “不是,哥,刘哥,你、你还没告诉我王爷晚上宿在哪啊。”

    ……

    劳青最后只能先把涂暮歌搀到隐悠苑去。

    他在王府做事近八年,但去过的地方着实有限,平日就在隐悠苑,厨房,前堂大厅,仆役院这几个地方晃悠。

    虽说忙起来的时候,王叔没少征调他过去帮忙,但大多都是让他去这几个地方忙活。

    本想沿路找个人问问路,结果越走越偏,人好像全被调去了前院,愣是没找到个知道路的人,无奈之下,劳青只能先把涂暮歌安置在隐悠苑。

    所幸隐悠苑也是隔三差五的打扫,还挺干净的,旁边也有小厨房,柴火锅碗一应俱全,劳青只用生火把汤煨着,然后等王爷醒来端给他喝了就行。

    只是吧,也不知道涂暮歌到底被灌了多少酒,劳青在边上愣是等了大半个时辰,也没能等到人醒来。

    瞧瞧夜色,月上枝头,也快亥时了,是快到他平日休息的时候了,劳青想了想,干脆在涂暮歌床尾靠着小憩,这样床上真有什么动静,他也能第一时间醒来。

    果然,他才入睡没一会儿,床上便传出了细碎的动静——

    像是有人在床上细微地摩擦打滚。

    人……

    劳青一下从梦中惊醒,定睛一看,果然是王爷有了动静,像是要醒了。

    劳青急忙出去转向一边的小厨房端解酒汤,这边药汤刚端进来,那边就瞧见王爷彻底醒了,就是好像头疼得厉害,抵着额的手背全是隆起的青筋。

    劳青急急忙忙凑过去:“王、王爷,解、解酒汤,喝、喝点汤就、就好了……”

    劳青莫名其妙成了结巴,磕磕绊绊说完还不忘懊恼地唾弃自己没出息。

    他果然不适合做谄媚的活儿。

    讲真,真要他去跟谁混个熟他是很能的,毕竟他打小就是在人堆里长大,跟人打交道几乎是他的本能,可换做“趋炎附势”,换做“奴颜婢膝地谄媚”,他就没那么游刃有余了。

    正如王叔说的,他嘴皮子可以,脑子也有,就是那根筋太直太正。

    【你要是这点改不了,指不定得做一辈子小厮。】

    可当小厮也没什么不好的,不是吗?大家都很宠他,喜欢他,他也过得很开心,唯独要烦恼的就是两年后的淘选……

    唉,这不是还有两年嘛。

    劳青懊恼着便走了神,完全没注意到他家王爷已经放下了手,一双赤红又冷漠的眸子死死盯着他,眼神危险且冷峻,还隐隐闪着凶光,像极选中猎物正欲狩猎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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