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02.回避(1/4) (第1/1页)
他离开气氛热络的会议室,那里正在进行每月例行的庆生会。「例行」这回事,向来让他意兴阑珊,只因为他是本月寿星,不得不来。书记官透过通讯软T通知他有移审案件,正好给了他早退的理由。 他待的上一个法院根本不办庆生会,而是将庆生会的预算当成礼金,生日当月随薪资入帐。新台币两千元,以他的年资,相当於两个多小时的加班费,他昨晚加班,光核对单据就花了不只两个小时。 那是一件诈欺取财,被害人开口闭口就是「我吃到七十多岁了,以我的社会经验…」说着说着,契约书、汇款单、手机萤幕截图,合计上百张,没有分门别类,没按日期排列,整个装在牛皮纸袋里,当庭呈上来。 他加班时在办公室里边核对边咕哝,这就是七十年份的社会经验。 离开会议室後,他朝着自己的办公室小跑步。这所法院院区四散,民事庭跟执行处在闹区的办公大楼里,简易庭、少年法庭、家事法庭都挤在辖区另一端如仓库般的建筑当中,院本部是刑事庭跟大多数的行政单位,诸如人事、会计、统计、政风、资料、总务。这是案件遽增,空间不敷使用所然。 就连原本用於存放档案跟证物的大楼,都非得改建以供办公之用,他平时就在那里工作。 办公室门口挂着名牌:「信GU蓝志成法官。」他推开门,办公桌上两大落卷宗,各有半个人高,他一进门就看到。成綑的卷宗,底下警方的卷是白sE卷面、检方的卷是紫sE卷皮,最上头摆着法院收案才制作的那一宗,卷皮是草绿sE的。绑在卷上的,除了平常就有的白sE麻绳,还系上红sE塑胶绳,表示人犯在押。 红sE塑胶绳挡住了印在卷皮上的被告姓名,蓝志成拨开绳子,看到一个g起诸多回忆的名字,他忍不住皱眉。 杨宥琪。 她的名字印在名片正中央,姓名左上方有一组小字,印着「律师」二字,名片上缘有事务所的名称,事务所的电话跟地址都印在名片下缘。从研究所的课堂赶来的蓝志成接过名片,像是在b对似的,目光流转於nV友的名片跟nV友本人之间。 她身穿套装,灰sE外套、白sE衬衫、灰sE迷你裙,还有鞋跟不算太高的皮鞋。在大学校园里,如是的装扮并不罕见,有些人要上台报告时会特地换上,有些学生,多半是商学院的,从大学时起就都这样穿。 在法学院,学生的穿着通常不这麽讲究,或者说,讲究的方向不太一样。他们从大一起就是班对,他从没看过她这身打扮,直到半年前,她成为实习律师。 「你怎麽又迟到了?」 「抱歉,学弟问了蠢问题,但是林老师借题发挥,太JiNg采了。」 「教身分法的林老师?」 「教法理学的林老师,这学期上康德。」 「为什麽法研所要念康德?」 「康德就是一个…该怎麽说,是一个你必须通过的哲学家。」 「你什麽时候会在法庭上用到康德?」 「呃…模拟宪法法庭你知道吗?上一届的主题是Si刑的合宪X,正反双方都有引用康德啊!」 「可是…你一辈子会上几次宪法法庭?」 「我的梦想就是,在宪法法庭累积八年实务经验。」 八年是官的任期。杨宥琪听懂蓝志成的意思。她知道他的兴趣不在实务工作,而是学术研究,这也没什麽大不了,人各有志。 她停止跟国家考试两次落榜的男友争辩。实习时老板就教过她,尽可能避免无益的争辩、尽量别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至於已经知道答案的,问一次就够了。 蓝志成牵着杨宥琪的手,来到她挑选的餐厅,那是隐身於学校附近的巷弄之中,相当低调的高级日式料理。他们上一次、也是在这之前唯一一次在这里用餐,是他的直属学长姐考上律师,请学弟妹吃饭,他厚着脸皮携伴参加。这次则是要庆祝她完成律师实习,并且留在她实习的事务所担任受雇律师。 今天我请客,她如是说。菜单上的照片都很漂亮,他左思右想,拿不定主意。她补了一句:想吃什麽就点什麽,明年你考上就换你请客,到时候再让你付钱。她的善解人意,让他深觉窝心又颇不好意思。 摊在法台上的卷宗,正好翻到从户役政系统调出来的大头照,也就是身分证上的照片。依规定,拍这种照片时是不能笑的,但杨宥琪有着天生就会笑的眼睛,即使是在他们分手二十多年後拍的大头照,她眼里的笑意,仍与蓝志成的记忆分毫不差地叠合。 所谓「移审」,是指侦查中已经收押的被告,在检察官提起公诉时尚未获释,依然在押,因而连人带案地移送到法院来,承办法官须在讯问被告後,决定是否继续羁押。为此,分手二十多年来,他们终於头一次能说得上话。 杨宥琪身穿灰sE囚服,sE泽b她当年那袭套装浅得多,因脚镣所限,步伐细碎。她在法警戒护下走向被告席,就坐时举起双手,让法警打开手铐。 她不理会身旁正想面授机宜的辩护人,抬头望着法台上身穿黑底蓝领法袍的蓝志成,眼里的笑意消失殆尽,只剩下两团空洞。书记官朗读案由:本院一一三年度金诉字第三三四号违反银行法等事件,现在进行讯问程序。 「你涉犯银行法第一二五条第一项後段违法收受存款罪,得保持缄默,无须违背自己意思而为陈述;得选任辩护人;得请求调查有利之证据,这些权利你了解吗?」他问道。 「了解。」她气若游丝地回答。 「对於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你是否认罪。」 「不认罪。」 「答辩理由?」 「如侦查中所为答辩。」 杨宥琪所涉嫌的,是典型的庞氏骗局,被害人数逾百,诈骗金额破亿,一部分赃款流到她的帐户里,主嫌之一还传讯通知她:「货到了。」 检察官据此咬定,她也是诈骗集团的成员,而她的辩词始终如一:否认参与诈骗,而是诈骗集团主嫌之一想要投案,委托她办理相关事宜,并将那批赃款托给她保管,日後将用於赔偿被害人。 在侦查中,她声请传唤那名主嫌到庭作证,但那个人业经通缉多年,检察官没有发出传票或拘票。谁都知道那不过是徒劳。若不是屡经传拘无着,哪还用得着通缉? 「有没有别的证据可以证明,萧彩钦委托你办理投案相关事宜的事实?」见她摇头,他便提醒:「杨小姐,你要用说的,法庭有录音,你摇头我们录不到。」 「没有。」她对着被告席上的麦克风说。 「你接受萧彩钦的委托,有书面契约或记录吗?」 「我跟他当面讨论,口头接受委托,没有书面记录。」 「也没有录音吗?杨nV士,你回答问题时,要用说的…」看到她再度摇头,他便再度提醒,心里跟着涌起一阵嫌恶感。执业二十几年的律师,连这样的常识都没有,网红nV律师果然就是卖r0U卖脸而已。 他没有想到,法庭这个场所、囚服与戒具、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罪嫌,让她方寸大乱;他更是没有想到,她所背负的这一切,还要再加上他们之间曾经的美好与遗憾。 「没有录音,庭上。」她再度对着被告席上的麦克风说。 於是,他以共犯在逃,有串证逃亡之虞为由,谕知收押禁见。她伸出双手,让法警为她上手铐,在戒护之下,头也不回的往拘留室走。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