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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器]大提琴之恋 (第1/2页)

    他眷恋着主人的每一根手指。

    无论是终年修剪得平整、泛着健康粉sE的指甲,随着年龄而日渐开展、细长而关节明显的手指,掌心的每一条纹路、皱褶,以及手掌的温度,都令他眷恋不已。

    他喜欢那轻重恰到好处的按压和r0u捻,时快时慢,有时指尖或指腹一起下来,无论如何总会按到他身上那不偏不倚的位置,令他发出低沉而舒服的声响;他喜欢他的右手,像是环抱恋人的姿势,若即若离,忽远忽近;他也喜欢在使用过後、主人拿着布轻柔而细心擦拭他的时候;而最喜欢的还是被他夹在腿间,被他全身的T温和气息包围,令人安心的位置。

    他是一把大提琴。

    但他不是普通的大提琴,从主人的身高和手臂成长到足以使用4/4琴开始,他就来了,他是主人的第一把大提琴。

    来自黑森林的木材,德国制作,经过无数次上漆和风乾,最後搭着飞机远渡重洋而来。主人的父母亲像是预知他的音乐天赋一样,第一把全琴就下了重本,身价逾五千欧元的大提琴虽然构不上顶级,但他的高音温和圆融,低音优雅宽厚,个X沉稳不易走音,多年来陪着主人走过无数首枯燥耗时的练习曲,不离不弃,是他最忠实的夥伴。

    只是自从主人开始公开演奏之後,就很少碰他了。

    後g0ng佳丽三千人,可怜他是退居冷g0ng的那一位啊。

    这些年来,默默看着琴房里其他同类轮流被带出场,难免有些空虚寂寞,但他静静守在原地,守着主人稚nEnG掌心的温度和汗水,与青春的回忆。

    ***

    最近罗杰很烦恼。

    身为一名十七岁的青少年,在同学们过着周旋於功课、玩乐、和同侪g心斗角或想办法把初恋弄ShAnG的生活,他已经参与过超过三十场的售票公演,从美国开始,足迹遍及欧洲、澳洲甚至遥远的亚洲。

    同龄的人看他的眼光充满欣羡,当然也有些小时了了或靠爸族之类的冷言冷语,但无论是什麽看法,同学和他总有种距离感,交不到朋友这点是无庸置疑的。

    偶尔待在学校上课的时候,看着成双入对、享受青春的同学们,罗杰觉得自己十分格格不入。身为一个高中生,平稳而丰富的学校生活应该是他的日常,为什麽他却觉得坐在教室的自己,像是穿越一样虚幻?

    罗杰知道出生在富裕家庭,父母又极为支持他发展天赋才能,是极为幸运的事,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但他的生活从来就只有音乐,而学乐器,从来就不是他的意愿。他不能打球,不能从事任何会让手受伤的活动,开始跨国演出之後更是忙碌,有时连看场电影的时间都没有。没错,他是擅长乐器,但是这跟喜欢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今天也因为大学主修的事和家里大吵一架。他五岁开始学习钢琴和大提琴,八岁就踏上国家音乐厅,和交响乐团同台演出协奏曲,十岁出了第一张独奏专辑……在大部分的人还在探索未来的时候,他已经能算是一名职业音乐家,但即使如此,他还是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音乐,喜欢到放弃人生其他重要的T验。

    他彷佛可以看到十年、二十年後的未来。每天早晚练琴三小时,也许cH0U出个两小时教导他人或被教,一开始他还会因为出国表演而兴奋期待,到後来只剩下因为时差和语言不同带来的疲倦。

    这几年下来,在耳边回旋不去的不是某首乐曲,而是飞机轰轰作响的马达声,像是无穷无尽的反覆记号,挥之不去。

    他真的要这样度过吗?

    难道他没有享受无忧无虑、自由学习世界上各种事物的权利?

    当他告诉林奥──在联演会认识的台湾小提琴手──自己的烦恼,没多久,这位大他三岁的小提琴家寄来一块松香。

    罗杰拆开气泡袋,那掌心大小的方盒子内装着橘sE半透明的固T,因为被使用过而有些圆滑的凹痕。翻到背面,看到盒底印的MadeInUSA,他顿时有些无言。

    ──这不就是所谓逆输入吗!而且还不是全新的!?

    但他还是礼貌地传了讯息谢谢林奥,对方回答:

    「不用谢啦,兄弟!关於音乐的烦恼,就只能用音乐来解答。选一台你最喜欢的琴,抹上这块松香好好拉几首曲子,也许就能慢慢找到答案。记得你告诉过我的那句话,选你所Ai,Ai你所选。」

    见林奥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罗杰半信半疑地来到琴房,选了一把大提琴架在地上,用这块从美国进口到台湾又被寄回来的二手松香仔细抹过弓毛,然後开始拉巴哈无伴奏组曲。

    温厚圆润的音sE在琴房中回荡。这个组曲像是大提琴演奏者的圣经一样,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有时会把这个组曲当成练习曲拉,因此速度较表演时为急躁。流畅地拉完前奏曲之後,接着进入速度中庸的四四拍子舞曲,罗杰的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进入演出时的模式,开始全心意投入在自己制造出来的音乐当中。

    当晚,他做了一个梦。

    梦见自己坐在床沿,一个金发蓝眼,有着标准德国人长相的高大男人,以求婚的姿势单膝跪下,亲吻他的手背。罗杰不认识他,却觉得有种莫名的亲近感。

    金发男人没有说话,只是拉着他的手,用嘴唇来回轻抚他的手背,神情温柔而充满眷恋。

    少年有些迷惑,「你是谁?我认识你吗?」

    金发男人静静笑了,眼神有些哀伤,像是在缅怀遥远已逝的过去。他把搂着少年的腰把他拉近,把头靠在最令他安心的位置──他的两腿间。

    「呃……!」

    连初恋都还没有过的青少年表示:羞涩。

    不,也许他就是他的初恋。

    金发男人在他大腿和胯下磨蹭了一阵,然後维持跪在他腿间的姿势,抬头亲吻他──这次是嘴唇。他们做了一些不可说、只能用身T意会的事,这名应该是初次见面的男人对他的身T似乎十分了解。对方沉稳而温柔的气息感染了他,抚平这段日子的焦躁与烦恼;而当罗杰用手臂环住对方、手指按压到恰到好处的位置时,男人就会发出阵阵愉悦的声响,低沉而浑厚。他们宛如前世的恋人在千年後终於相会一样,热情地拥抱在一起,身心紧密结合。即使如此,男人逐渐加快的喘息声也极为严整规律,长度均等,毫不抢拍。

    不知为何,他回想起早年几乎将他的耐心消磨殆尽的练习曲。

    一颗颗黑压压的音符密集而毫无意义地排列组合,折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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