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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云山窈窕(一) (第2/2页)
像渴雨的藤蔓SiSi地缚她入网。 她喜欢跟醉时的他做。他b平时更恶劣,会从x里cH0U出泡到发皱的手指,在她的注视之下,把她的东西全部T1aNg净,吞吃下去。在身上各处种满草莓,染上他的气息,就像标记私有物。或是揪头发,用皮带打PGU,扇N扇批,什么都g得出来,但不会真把她弄得很痛。因此她知道他其实很清醒,就是想看她羞赧又YIngtAI百出的样子。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没有喝酒,眼神也像喝醉时Sh得要命,完全不看饭桌的另一边,反而目不转睛盯她,像条发情的狗摇着尾巴求欢。她下意识低头看,深V低领抹x,G0u露着大半,是有些过分,但也不必要跟饿鬼似的,又不是没见过。 他觉得饭桌上的话题很无聊,才这样来调戏? 她们三个nV人可以有很多的共同语言,他又参与不进来,的确很无聊吧。 杳悄悄把腿伸过去,半脱了高跟鞋,g脚轻轻地蹭,提醒他安分一点。他果然端正神sE,看往别处,唯独手趁势m0进她的大腿,在丝袜上来回摩挲,时不时揪起小角弹她一下。 饭桌的另外一边,李nV士正说到为什么最后没有继续从事艺术,转而做起经营。她觉得自己缺乏一种特殊的才能,这种才能是感知到别人都没法发现的东西。——YyAn眼,阮慈即答。李nV士笑着圆场道:YyAn眼也算,灵异的才能嘛。 创造X的活动,艺术、学术,乃至宗教信仰之类,从本质上说,是把那种独属于自己的东西实现出来,让世人也知道。如果只是勤勉地模仿别人的独特,未必不能取得一点成绩,何况她的才能本就在跟人打交道的方面,b真正的艺术家还更容易出人头地。但到顶就是二流,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这样的人生她不想过。 有意思的说法。但是宗教信仰,也可以跟前面的那些相提并论?它创造了什么? 神明,李nV士说,信仰是人在自己的心中制造一个神明,很具T的,像灵魂的雕刻。未必信得多狂热,甚至魔怔,在浮沉不定的人间事里指示心的归处,也是一种坚定的相信。 但若信仰只是世俗的人自己造出来的,神明还有它不可亵渎的威严吗?或许对热衷于屠神、发现自我的现代人来说,这很悦耳。但悦耳的同时,政治正确太过正确,是否盖过了事情的本质? 杳还是没弄明白。 李nV士又说:钟绍钤是能感觉到的人。 叫他连名带姓,叫她却是小钟,杳略感意外。还以为她们的关系会更亲近。 或者说,她不太知道该怎样称呼绍钤。钤向来不擅长叫别人的大名,没有必要就不会,唯独对杳,好像不知道怎样称呼才合适,总是钟杳来钟杳去,倒是在床上有很多别样的叫法。他喜欢把事情放心里,但这么多年一起生活又不是白过,听叫法就知道他现在想不想C她。 现在就是很想。 钟绍钤装满sE情垃圾的脑袋能感觉到什么?别人未曾知晓的X感。李nV士应该是说曾经的他吧。 李nV士说现在依然是,小钟也是可以感觉到的人。 ——不是的,她只感觉到他。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一瞬间她明白了。 对钤来说,神明是Ai,Ai就是Ai本身,既是高高在上、纯粹理念的Ai,也是眼前这个他可以拢在掌中细细描画、会哭会笑、很具T的小孩,Ai。今日的她怎么不是他一手打磨的创造物? b起静止的艺术品,小孩更是剥离它的创造者就有自己生命的存在。时间没法倒流,机会只有一度,像书法,或好或坏的痕迹,只要写下来,就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也因此成为完整的他。她本来也不是负累,一种凡俗的归宿,而是灵魂的巢x。 ——还是太渺茫。 十月怀胎,似乎小孩和母亲之间天然就有血r0U的纽带,联结之深刻,原始,物质X,动物X,可以称得上统治。相b之下,和父亲的关系怎么看都带着隔膜和疏离。好像她们用尽全力奔赴彼此,Si咬不放,终于也有可能Y差yAn错地走散。 人的存在却不仅仅是物质和动物的方面,这个男人更是如此。他不是对什么人都可以,就算满身散发着1uaNlUn的气味,也没法Ai自己的母亲,只有她。他的小孩。 有些事一早就该明白的,今日却要靠旁人点拨。 饭局结束在阮慈发表驻进宇宙中心的商业宏图、在场的JiNg神GU东为她g杯的地方。没有母nV相认的环节。李nV士送给两家人各一罐茶叶,敬亭绿雪,清雅的豆绿sE小礼盒。本来也想送给杳一罐,但她跟钤本就在一块,拿两罐茶叶回家也多余。 所以她给了杳什么?一只淡青sE的翡翠玉镯。 临走前,母nV都在卫生间补妆,在半身镜前碰见。李nV士忽与杳道:“今年是十七岁,对吧?” 杳迟钝地点头,“他Ga0错了。” “我就说我不会忘记的。”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默契就是如此微妙,讲两句第三个人的坏话,就可以悄无声息拉近距离。 李nV士从包里取出用香槟sE手帕包裹的玉镯。 杳闻到她身上茂盛的玫瑰花香,有些难以置信,“给我吗?” “这个是钟绍钤的mama给我的。我不能拂了老人的意思,但也不好厚着脸皮收下来。本来要还给钟绍钤,结果他也不要,说那是给我的,又不是给他。”话还说着,她已将镯子套到杳的手腕上,“就当是借花献佛。你跟他一样生得白,戴这个好看。” 杳不知所措,心不在焉地想,尽管说她白,李nV士也不见得有多h或多黑。这句话让她有点酸,一点点,但很难忽视。总觉李nV士是说他脱了衣服白,尽管他的脸在男人中间也很白,大家都看得到。 而且这个镯子应该是阿娘想给未来儿媳妇的东西。钤肯定也知道,不收回去就是想让李nV士亲自来给杳,狡诈地设了这个局。 杳既装傻又扮乖,“要不还是还给爸爸吧。” 李nV士摇头,似乎想让这件事变成母nV间的秘密,“他的东西不全是你的东西吗?” 好有道理的话,杳感觉自己正在玫瑰花的簇拥里甜蜜地变坏。 然后李nV士抱了她一下。杳生得高,今天还穿着高跟鞋。李nV士却身材娇小,得踮起脚才够到杳的肩。这一瞬间她竟想不起来自己是她的孩子,反觉在她面前,变得像个木讷的男人。 杳没有把手镯摘下,上车时,他瞥了眼她的手腕,露出J计得逞的窃笑。 “回家给你过生日?或者你想去哪玩?”他问。 “回家。”跟你算账。 但他好像有点得意过头,没察觉她在暗暗较劲,反而翘着尾巴,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片相似颜sE的g玉吊坠,递给她看,“我也有。” 吃多了、几乎胖成圆的g玉,很可Ai,也像本来浑圆的璧掉出一段藏不回去的小尾巴,好b他现在的样子。吊着它的坠链是颜sE饱满的金镶玉,青h青h的。如果说玉镯还看不出太明显的年代,坠链的工艺完全是上个世纪的审美,今日来看又土又丑。 她越看越觉得有点熟悉。 好像看到过他戴这个丑萌的小玩意,在老屋的旧照片上。十岁出头的年纪,赤膊戴着它,乖巧地坐在席子上给人拍。他看向镜头的时候总要将下巴微微翘着,不可一世的样子。 “像小狗一样,晚上戴着它。”她暗暗笑道。 “我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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