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书包的男孩_相逢後青春期的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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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逢後青春期的诗 (第2/3页)

大笑,希望不要把我的负面情绪传染给她。

    「谢谢你柿子,你永远都是我的麻吉喔!」嘟嘟声响起,她也准备上台演出了。

    和我讲电话的nV孩,她叫妮妮,现在正在玩乐团,在团里担任主唱的位置。

    说起我和妮妮认识的方式,真有些偶像剧般的意外。

    在脸书还没有发明的那个年代,我还在用即时通和朋友聊天。

    一天,我朋友给了我一组帐密要我帮他解决一些私人问题,在即时通。

    解决事情以後,闲来发愁,天生Ai闹别人的我,临时起意给朋友恶作剧一下。

    怎麽个恶作剧法呢?

    那就是帮我朋友跟他的朋友名单里随便一个nV生告白!

    随机cH0U样一个nV生的名字,暼眼就看见「张采妮」这三个字。

    「我喜欢你ㄏㄏ」我打上这段话,送出。

    「我跟你讲过了,我们是不可能的啊」过没多久她就回传。

    我吃惊,原来我朋友已经告白过了。

    「开玩笑的,其实我是骇客,你朋友的帐号已经被我盗了......」我随意胡诌,实际上已笑翻天:「很高兴认识你。」

    後来真的觉得太有趣了,於是将妮妮的帐号加到自己的即时通名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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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场玩笑,建立起彼此的牵绊。

    到现在都还有在联络、剪也剪不掉的牵绊。

    妮妮自从认识我以後,常主动找我聊她最近发生的事情,包括高阶的nV人心事。

    正因为她从小就读nV校直到高中,所以她很珍惜我这颗柿子。

    把SonyEri放入口袋,回头走进综合大楼的热络人cHa0。

    我们班上的男同学站上了舞台,腼腆地拿着麦克风。

    熟悉的音乐播放着,是五月天的《听不到》。

    「我的声音在笑,泪在飙,电话那头的你可知道......」他唱得很有味道,连同X的我都被他的歌声x1引住。

    这也难怪nV孩子会喜欢上认真投入於歌唱的男孩子。

    结果他一样完美地唱完曲子,一样腼腆地走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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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下的我拼命鼓掌叫好,再度热泪盈眶。

    歌唱大赛结束了,同是大传社的我和另一个朋友主持尾声。

    我扮演看得见的萧煌奇效果出乎意料好到不行,尽管没有人察觉到我的心酸,那也无所谓了。

    至少,我踏出原本犹豫的世界,为自己的青春写下另一段故事。

    至少,我为每一个青春期的男孩nV孩带来了一次欢笑。

    2008年,周杰l为自己的星座出了张专辑《魔杰座》。

    2008年,扁一家人正努力不懈地打着一件又一件的官司。

    2008年,欧巴马成为美国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2008年,小小的柿子慢慢全身变y了,不再只是下半身。

    歌唱大赛结束,我和阿辰嗑完麦当劳,回到五GU老家立刻倒头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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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中,却被突如其来的手机铃声吓醒,狼狈地滚下床脚。

    「有吵到你吗,柿子?」甜美的声音,是妮妮。

    「不会,你的团後来演出顺利吗?」虽然有点疲惫,但还是撑起身子和妮妮聊天。

    「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情打来的啊!第一次当主唱超紧张的,幸好观众反应热烈......」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妮妮兴高采烈诉说着乐团的事情。

    听她如此喜悦万分,我也由衷地笑了笑。

    「後来南风之星的鼓手还把鼓戳破了耶,超夸张的!」妮妮哈哈大笑。

    「靠,那也太白烂了吧哈哈!」我累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柿子......你很特别。」妮妮忽然吞吞吐吐:「你和我认识的男生不太一样......」

    「啊?」我以简单的字表达我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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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不都是脾气很差很自以为吗?」妮妮解释着:「你b较温柔。」

    「哈哈你也很特别啊,长得很漂亮却不会颐指气使的。」我抓抓痒,脸好像红了。

    「g嘛那样......那样又交不到什麽朋友。」

    「说的也是。」我走出房间,m0黑来到了厨房的冰箱前。

    「柿子还喜欢钢琴nV孩吗?」我打开冷冻库的箱门让冷风冷却我的脑袋,使脑子保持清醒。

    「要我讨厌一个人是不容易的,要我继续Ai一个讨厌我的人却很难......」我一头栽进了冷冻库里。

    我紧接着说:「妮妮,不管你长得正不正,都不会改变我对你的态度,因为妮妮就是我的朋友。」「错,是麻吉!」妮妮纠正我,甜甜的声音在耳畔缭绕。

    那一晚,我彻底失眠,也发了高烧。

    不过全身酸痛的我却甜蜜傻笑着,跟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一样白痴。

    明天应该是晴朗的天气吧?我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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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手机震动了三下。

    有一封简讯悄悄地在和妮妮的通话结束後,传递到我的收件匣。

    打开一看,是忠佑传来的。

    「明天我们在淡水那边有表演,给我Si过来!」

    我叹气,我现在可是个发高烧的病人耶!

    如果不是高中同学阿辰,我还真不知道台北市有许多公车都通往我家附近。

    我站在公车站牌旁,等着总是和我错身而过的公车。

    「司机,停车,你停车啊!」好不容易来了一班14号,却又当着我的面加速开走。

    今天和忠佑他们约好一起骑单车去淡水来个热血的青春进行曲。

    全身发烫的我睡过头又赶不上公车,只好步上兄弟们热血的後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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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跨上了白sE捷安特,还拿出了原本要在淡水玩的东西。

    以毒攻毒,我打算以热血治疗发烧。

    「mama,你看那个哥哥好像白痴。」年约四岁的小nV孩拉着穿学生制服的学生说。

    我两脚猛踩着踏板,表情十分狰狞可怕,额头飙出的汗水往反方向溢S。

    而红、橙、h、绿、蓝、靛、紫七种颜sE的风筝正在我头顶上方飞翔,时而左飘飘右飘飘,时而急遽迫降後又迎风飞起。

    是的,总是在做蠢事的我,一边骑脚踏车,一边放风筝!

    这真是危险的青春仪式,因为马路上没有什麽风,必须要骑很快才能勉强让风筝成为风筝该有的样子。

    所以我得边闪避迎面而来的小客车,一面注意头顶上的风筝有无在安全高度之中。

    「找Si啊!」一辆呼啸而过的计程车司机探头出来大骂,我笑笑地回说:「等你啦!」

    常常骑脚踏车的人小腿肚都有个痛苦,那就是骑上坡的铁人天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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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常没有特别锻链的车手,如果单车本身有几段变速器那爬坡不成问题,但是没有变速器呢?

    就只能像我一样喝着罐装的意志力,然後加速踩踏板的频率。

    「呀!」我大喝一声,这坡度三十几的斜坡还不是个棘手的麻烦。

    骑上了坡,沿着坡道往关渡大桥的方向前进。

    关渡大桥那红sE的圆弧线远远看来,就好像连绵的红土火山,等着我去攻顶。

    从五GU骑脚踏车到淡水,不是不可能,只是很蠢,很青春。

    虽然途中有好几次我想要把龙头调头,骑回家继续等公车,但是一想到都骑到半路上了,却中途放弃骑回去,这样不就白费了小腿肚的壮烈牺牲吗?

    我一直告诉自己,就快到了,轮胎再转动几个百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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