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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之二十四 (第1/1页)
《与尘千语千寻》 《奇人怪行篇》 《布施之二十四》 陈大民的这一觉,睡得分外甜。 彷佛自成年以来,他便没有这般甜睡过。 也许,人自成年以後,一般都难免会满怀心事来睡觉的。 既然都满怀心事了,睡眠质素便会欠佳吧。 又或者,既然都满怀心事来睡觉了,更难免会做梦。 根据睡眠专家说,人在睡眠时要是做梦了,脑袋便不能充分地放松,而在大脑的指令下,全身的肌r0U亦会绷紧起来,从而得不到充分的休息。 但心理学家一般的看法,则完全不同: 梦是为一种情绪的释放,亦正好舒缓一下人在日常生活中所承受的种种心理压力。 而大部分的梦,人在醒来的时候,都会忘记的: 因为人自梦中,已经获得适当的疗程了。 但若然在醒来的时候,则仍然记得住梦境呢? 那就要注意了,因为梦境有启示的作用。 玄学家则说,梦非但有预知未来的能力,更可以跟亡魂G0u通,甚至可以穿越到自己的前世和来生! 换句话说,若然有梦,又可以记得起来的话,总是要注意一下的。 怎说都好,陈大民无梦而醒,一觉睡得甚为安详,便如Si过翻生一般。 更令陈大民安详的是,她伏在他的怀里而睡,看来睡得十分安详的她,倒是未曾睡醒: 他只好轻抚她的长发,但亦要注意力道,不要将她弄醒才好。 「难道我已经Ai上她?」 想到这里,刚才睡眠时给遗忘了的梦境的某些片段,在陈大民的脑海中抑或心中,忽然浮现起来: 陈大民站在犯人栏内。 主控官是陈大民老婆。 辩护律师是身旁的她。 法庭内的所有人,除了陈大民自己有穿上衣服,看来全都是lU0男和lU0nV。 法官却是谁? 他看来像自己,也像自己的老将,也像身旁的她。 总之他或她或她的面前,有一团皎洁的白光,非但看不出他或她或她的面容,甚至看不出他或她或她有没有穿上衣服。 「你违背婚约,时常出去玩nV人,认不认罪?」 主控官说。 「反对,婚约之中,并没有一条明文规定,并不准双方出去玩的,但可况,我的当事人是偷腥,而并不是偷情,他亦只不过是进行促进社会经济繁荣的其中一种交易而已。」 辩方律师回应。 「但你一而再又再而三地回p同一名妓nV,难道你便没有对她投放真感情吗?」 主控官说。 「反对! 从来老婆的家常便饭煮得不好,老公才会吃外的,吃定了一间,亦只不过是这间b较好吃而已。」 辩方律师回应。 「犯人若然觉得好吃的话,但吃无妨,但在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之下,是不是好应该首先得到老婆的批准?」 主控官说。 「我要求呈上证物,那是我的当事人跟他的妻子的日常视频。」 辩方律师说。 「反对,犯人跟他的妻子的日常生活,跟案情无关。」 主控官回应。 「法官大人,请你批准我将视频播放,因为我有理由相信,视频中有我当事人的妻子允许我的当时人外出偷腥的证据。」 辩方律师向法官申报。 「反对无效,本席允许辩方律师播放出辩方律师所说的可以作为呈堂证供的视频。」 法官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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