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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商人、领主和「森林守卫」(1) (第1/2页)
大家好,是我,搭上顺风车的莫娜。 在我的询问下,我得知了这位愿意载我一程的恩人的姓名—— 凯恩。 凯恩是这片领地最大的商人,蕾贝卡商会的老板,这次亲自出来进货纯粹是个人兴趣、也为了怀念当初只有一辆马车,甚至连护卫经常都雇不起的日子。 顺带一提,蕾贝卡是他老婆的名字。 很好,我吃了一嘴狗粮。 蕾贝卡商会是个有些像是前世记忆中「超市」的商会,虽然规模不是非常大,但货品相当齐全,涵盖了食材、调味料、武器、防具、服饰、饰品、露营道具等等方面,除了他这里买不到矿石、草药这类的原料,大多的常见商品都能从他这里找到。 不但如此,因为物美价廉这一点,深受领地内的居民欢迎…… 啊……说起来……我记得村子里经常来的商人好像就是隶属於蕾贝卡商会的…… 经过了解之後,我知道了这家商会有专属的鉴定师、药剂师、锻造师等技术人员,这也是他们为什麽能涉足大多数领域的原因。不但如此,这次的护卫「森林守卫」更是蕾贝卡商会的长期合作对象。 说实话,我很想在进城後立刻跑去凯恩先生这里购买适合自己的装备—— 别看我这样,根据王国法律,在讨伐盗贼後,盗贼持有的财物、当然也包括盗贼非法获得的赃物和赃款,也是讨伐者所有的战利品,因此现在的我其实意外地有钱。 但一个逃难出来的孤儿这样有钱着实不正常,因此我决定还是装作只有口袋里那几个铜板b较好。 之後,「森林守卫」的那个大jiejie,诺雅,又告诉我会先带我去公会驻地换一身衣服。所需的费用会由公会承担,要我不必在意。 此外,还对我说了一些冒险者必须遵守的规则: 一,最小登录年龄为10岁。先不说伪装与否,这与我的年龄刚好相同,勉强及格。 二,冒险者在13岁之前,无法参与讨伐类委托。当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遭到袭击後反击除外。 三,冒险者不得进行所有会使罪恶值上升的行为。攻击已经累积了罪恶值的罪人除外。 四,13岁以下的冒险者最高等级评价为3,具有重大贡献者除外。 五,在不违反冒险者守则的情况下,冒险者将获得诸多特权。 六,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冒险者不得故意讨伐其它冒险者的委托目标,或g扰其它冒险者的委托。违者轻则永久剥夺冒险者身份与资格,重则视为罪犯,受到协会全面通缉。本条在受影响的冒险者主动求援、或是发生不符合委托情报的意外情况下不适用。 嗯,对我来说都是很容易遵守的内容,因此也没什麽关系。而且诺雅姐还说,只要能成为6级以上的冒险者,在立场上就无法被贵族、王室和国家轻易左右。 此外,我打算过段时间、等安稳下来了,去单独再注册一个独行冒险者的身份。至於为什麽…… 因为有些事情独行才能做。 从我们出发的营地开始,乘车的话,只要一天就能到达莫里斯城。但因为先去了一趟村子的遗址确认状况,所以今天肯定赶不上了—— 只要到达下午的五刻,也就是城里用作报时的大钟被敲响五次的时候,城门就会关闭。 也就是说,今天再怎麽赶,也得露营了。 我倒是对露营不怎麽抗拒,但是在城门口露营果然还是有点尴尬。 虽然说在城门口安全X很高,但是在一群卫兵眼皮底下露营……嗯……总感觉和露营地那边露营不太一样。 虽然说只是我的敢觉问题,但总归不一样啦! 事实证明,我们确实没赶上关门前的一刻。 无奈之下,只能在南门附近的露营地暂且休息一晚。 搭帐篷的时候我没能帮上忙,但做饭的时候我帮忙打下手。话虽如此,也只不过是易保存的g粮煮了一锅汤、配上黑面包而已。 实话说,虽然没什麽怨言,但着实还是想要吃好一点。但我这个孤儿着实没有这麽说的资格。 因此,吃完饭後,我就早早地和莉莉爬上马车睡觉了。 第二日一早,我就醒了。我醒的时候,城门还没开。但我这麽早起并非什麽睡不着,只是单纯地想要上厕所。 我找机会溜到附近没人看得到的树下,解决如厕这一生理需求。 ……! 我的直觉让我转头看向右前方。 那里有一只看上去大约1.2米左右,皮肤发绿的人形生物。我认得……不,是见过村子里负责警备的大哥哥杀Si过这种生物—— 哥布林。 慌忙下,我连K子都忘记提起来,就抓起手边的一块石头,下意识的注入魔力,对着哥布林丢了出去。 石头以快到超乎我想象的速度飞出。 只可惜大概是我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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