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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第一章:真正开始的异世界生活 (第1/5页)
宁静的林间小道上,几位拿着武器的男人正看着我,他们手上拿着的,大概都是镰刀、锄头、斧头、短刀,连武器都算不上的东西,也就是说他们是山贼、帮派那一类的东西 「只要交出能换成钱的家伙,我就饶了剩下的人喔。」我打量着他们全身的价值,如果是正常人可能早就被那些家伙邋遢的样子吓尿了吧。 「公子啊!如果你把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我们还会饶了你喔。」一个打着赤膊的男人如此叫嚣,基本上那群人都穿着如同破抹布般的衣服,样子非常狼狈。 「哈哈哈!」後面的人笑了起来。 其实我知道的,有更多的人正在树上,用粗制的弓箭瞄准着我。 「好吧!那我只好一个个确认罗!」趁着他们大笑时,我cH0U出剑,冲了过去。 在所有人都瞪大眼睛时,那个打赤膊的男人脑浆洒了出来,就好像被快刀砍一半的西瓜。 「你不值钱啊!下一个!」其实要用等级就能大概知道他们实力的强弱,只是我本来就没打算饶过他们。 当我从某人脸上重新拔出那把剑时,他们原本那猖狂的神sE消失了,他们一边颤抖,一边与我与我保持距离。 咻——!数道的破风之声,从我後方响起,他们想用什麽伎俩,我大概都清楚。 一个转身,我闪过了所有箭矢,只要听声音,我就能判断箭矢的速度与方向,甚至火铳子弹,我都能轻松的反应。 经过这两年的修炼,我在普通人眼里强的跟怪物没什麽两样。 「别过来!怪物!」看见我提着剑向他们走去,一群大男人花容失sE的尖叫了起来,他们举起残破的武器想要阻止我前进。 「真伤人呢!」大概是他们眨眼的一瞬间吧,我一个箭步冲到了他们的面前。 我挥起了剑,顿时掀起了一片鲜红,我将他们连人带武器给一同砍飞,再抓起一个人挡箭盘,挡掉从後方来的冷箭。 「我们……只是想……想要活下去!」一个男人爬到了我的脚边,按着他流出的肠子,用最後的力气对我说。 ——要当坏人的人居然连被砍的觉悟都没呢。 「我说过了喔,只要交出值钱的家伙,我可以放过其他人。」 「魔……鬼……!你简直不是……人。」说完他就咽下了气,不过他正好是我想要找的人。 「彼此彼此,所以遗言就这样子啊!」我挥下了剑,砍下他的头後带回冒险者公会复命。 通常长城内士兵的等级约在20到30级左右。 超过这个等等往往都是指挥官或是贵族级别的,但很可惜这群山贼连士兵也不是。 超过50级的人通常就都是史诗英雄级别的人物了。 Ai因斯诺塔-一座繁荣的海港都市,我离开Si城之後延着河流走了两个星期所到达的目的地。 回到位於城市中央的冒险者公会,夜sE已经有些深了。 「出sE的完成任务了呢!」 身材有些壮硕的男服务生用那带着雀斑的脸对我微笑着,他的皮肤有些古铜,是看起来就适合户外活动的类型,他的年龄大约是二十末。 服务员伸出粗壮的手收下了桌子上用布盖好的首级,并用熟练的动作将满满一袋赏金递给了我。 「不稍微打开看看吗?」我如此提议,收货不验货是愚蠢的商业行为。 「不用了,军服蒙面侠先生!您的信用,我非常的清楚。再说也只有你愿意接这种有点那个的工作,这可是帮了我们公会不少。我自然是不能怠慢你呢。」他的眼角瞥向身旁窃窃私语,并不时看向我的冒险者。 身穿军服的我在这个充满盔甲、皮衣、法袍的冒险者公会中是相当显眼的存在。 所以明明我用胧?史坦因斯这个化名,却一堆人喜欢拿我的服装当绰号。 毕竟听说我这身服装过时了几十年,但看着服务生的小西装,再看向这些充满RPG气息的冒险者,有时我真不懂这世界的审美观。 「只是杀掉一些麻烦制造者就有钱拿,何乐而不为?」 山贼毕竟还是人类,杀人这件事就算是士兵也会有所抵触。 ——再说人类士兵的主要敌人是魔族。 「怎麽能将人类当作物品贩售呢,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人生而自由!」某一个被称作基督的勇者有天在市集上大声批判奴隶主,并解放了奴隶主所拥有的奴隶,而这则佳话在世间广为流传。 所以有些贵族选择以解放奴隶来宣示自己的慈悲,藉此来累积声望,也因此带起了一GU解放奴隶的cHa0流。 那些重获自由的人将从异国寻找第二人生。 ——很抱歉,成功的只是少数! 本来成为奴隶的家伙就都是罪犯,基本上,俘虏或者是穷苦人只占了少数。 所以这些擅长制造动乱的家伙,就开始从事老本行啦,所以他们就在附近聚集了起来,城外当山贼,城内组帮派。 毕竟在完全陌生的环境中,除非有特别出众的才能,否则靠着辛苦工作可活不了呢。 然而,最糟糕的是那些不愿意负责的贵族,如果出兵去剿灭这些人,无疑是在承认自己过往的愚蠢行为。 因此苦恼的商人只能委托冒险者公会来处理这些问题,甚至自己发布了通缉令。 当然这种非官方通缉令,如果不是杀的穷凶极恶的家伙,领赏的人很容易被贴上杀人魔的标签,而且穷凶极恶的家伙可不是普通冒险者或是赏金猎人可以处理的,也因此那些家伙猖狂到把悬赏金额当做自己的战斗力指数。 「对了!对了!你应该攒了不少钱吧。有没有兴趣买栋房子?我推荐有个地方,风景优美又很方便。」服务员眼神光亮的拍着桌面,的确如他所说,我的手头相当宽裕。 近日所赚的金钱和从Si城所带出来的值钱物品足以买下一个小庄园。 换算成市民的薪水的话,那是足以让他们过上一辈子小康生活的数目。 「没兴趣,我已经有住的地方了,而且我也不会在这里久留。」我在城区的旅店中租了个大小刚好的房间,虽然有点简陋但租金相当的便宜。 「也是啦,像你这种冒险者啊!总是漂泊不定,不过你应该是属於打倒想魔王的那一种吧。有没有见过基督?」 对於这个问题我沉默不语,但我眼神所发出的憎恶,服务员察觉到了。 但他并没有改变看我的眼神,继续将想说的话说出。 「看来你是属於要亲手报一箭之仇的人,但我要提醒你,如果想杀Si魔王的话,现在你就不应该在这里消耗时间才对,趁者魔王受重伤的现在帮助勇者一鼓作气的解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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