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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回避(3/4) (第1/1页)
「志成兄。」 「菁仔。」 「方便讲话吗?我去办公室找你。」 挂电话後约五分钟,行政庭长出现在蓝志成的办公室。他们是大学同学,行政庭长早他几年考上,一分发就在这所法院任职。蓝志成私下还是用大学时的绰号称呼他,行政庭长倒是非常客气,总是在蓝志成的名字後面加一个「兄」。 菁仔开门见山地问,有没有考虑自请回避,把杨宥琪的案件交给别人审理。 「你是怀疑我放水吗?不可能,我跟她早就结束了。」 「不怕你放水,就怕你过度补偿。」 「什麽补偿?」 「为了不让人说你放水,反而流於苛刻。」 「呃。」 「志成兄,我不是怀疑你的C守,」菁仔恳切地说,「但是你也知道,这种瞩目案件,人家会拿放大镜检视,你宽大他们说你徇私舞弊,你严格他们说你清官酷吏,等到他们发现你跟宥琪的关系,就来不及了。」 九点半,才九点半而已。平常这个时候,他们当然都还没睡,但平常这个时候,他们不会把神经绷得这麽紧,还走这麽多路、爬这麽多楼梯。 「请配合临检!」 警员边说边敲门,没有回应,房间里的动静,自然从外面自然是听不见的。检方导师,那位年纪轻轻就满头白发的检察官一再叮嘱他们,站在警察後面看,以免妨碍警方执勤,并且注意自身安全。 警员更用力地敲门,包括当年的蓝志成在内,台中学习组的成员们面面相觑。绰号大舌的同学,用天生的大舌头跟刻意装出的台湾国语问,我们是不是要後退一点?警员停下敲门的手,正要请柜台拿钥匙来,门终於开了。 站在警察後面看。门缝里出现一只眼睛,是nV人的眼睛,蓝志成一时颇觉眼熟。按警员要求开门後,门里的杨宥琪,穿着粉红sE衬衫、西装长K。 她将身分证递给警员。她瞥见蓝志成时,表情的变化只在一瞬:惊讶、恐惧、厌恶,究竟是哪个,他读不懂。 「里面还有人吗?」警员问道。她不说话,大舌帮她回答:「里面好像还有一个人。」蓝志成移动到大舌那边,从那个角度看得到,床上坐着一个nV人,身上裹着浴巾── 是赵后。 杨宥琪拿来另一张身分证。当年还没有智慧型手机,警员手上的PDA已经没电,他对着无线电诵读身分证字号,无线电的另一头很快回报:均查无前案纪录。 站在警察後面看。从警员接过身分证,直至身分证还到她手上,志成双手紧握,视线甚少离开她的脸,那双天生就带着笑意的眼睛,这一刻b百般无奈更是百般无奈。後来蓝志成读到「厌世感」一词,头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眼神。 她拿回身分证,跟警员点个头,掩上门,透过门缝看了蓝志成一眼,喀啦一声关上门。蓝志成双手越握越紧。站在警察後面看、站在警察後面看、站在警察後面看。 周五夜晚,钓虾场里人声鼎沸。水池边,某职bAng选手正跟满脸横r0U的中年男子有说有笑。警员跟同学闲聊:刚刚临检到两个有前科的男人,都是强制x1nGjia0ei,应该是同案,可能从小就是玩伴,读书时同窗,服刑时又同窗。 两个nV生要怎麽做?她们两个谁是男生、谁是nV生?大舌还在起哄,绰号老菩萨的同学给了他一顿机会教育:和尚师兄弟看到美nV过不了河,师兄抱着她过去,把她放下之後,师兄弟继续走了一段路,师弟忿忿不平地问师兄,抱nV人过河不犯sE戒吗?师兄说,我早放下那个nV人,你还没放下吗? 大舌抓不到其中的禅机,用刻意装出的台湾国语回了几句蠢话,原话的内容蓝志成已经想不起来,只记得是蠢话。 过了两天,蓝志成终於鼓起勇气查看手机里杨宥琪传来的讯息:「我到明天中午都在台中,你想要聊聊吗?」这则讯息,是他们参访警方临检勤务当天,将近十二点时传送的。 「不然这礼拜回台北,碰面再说。」这是昨天收到的。 「你是不是根本没有想要听我说?」这是今天一大早收到的。他不假思索地回讯:「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还有什麽好说的?」 这是蓝志成第二次收到有杨宥琪名字的书状,这一次,她的身分是被告,少了「律师」的称谓,多了年籍栏的「在押」二字。 他调来这间法院时,前手留给他的案件中,有一件的辩护人是她。他在网路上搜寻「杨宥琪律师」,搜寻结果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还有她在社群网站上的粉丝专页,置顶贴文宣传着保养品团购活动,粉专的简介里,她的年龄多报了八岁。 谎报年龄是为了凸显驻颜有术吗?果然是生意人啊,都不知道哪句话是真的,他心想。 不久,他便收到第一份有她名字的书状:「杨宥琪律师因个人因素,不能继续担任本案被告辩护人,经被告同意,爰具状解除委任。」他用原子笔将「个人因素」圈起来,并批示「维护年籍」、「缮本送检方」,盖上戳章。 那是他刚调来的时候。如今,杨宥琪的投资诈骗案还在他手上,第二份有她名字的书状,就是为了本案的诉讼攻防提出的。「要是这个时候就把案件交给别人,媒T不就发现我跟宥琪的关系了吗?」那天上午,他这麽回答来劝他自请回避的菁仔,菁仔被问住了,自请回避的事也就不了了之。 「是否收到被告答辩意旨暨调查证据声请状?有何意见?」蓝志成在法庭上对着在他左手边的公诉人席问。 「有收到,检察官这边有四点回应。 「第一,被告声请传唤之证人萧彩钦,现通缉中,行方不明,实无调查可能; 「第二,被告辩称其为资深执业律师,显无犯案动机云云,惟动机与犯意乃属二事,被告混为一谈,自无可取; 「第三,被告辩称其执业多年,素行良好,不可能犯案云云,惟素行良好并不能证明,被告并无犯罪行为; 「第四,被告辩称其倘有心犯案,岂有可能以本人之帐户收受赃款云云,实属饰词狡辩,不然检察官是否也可以主张,被告以本人之帐户收受赃款,显见其故布疑阵之用心?」 「还有其他证据调查的声请要提出吗?」蓝志成问。 「庭上,检察官这边有一件书证要提出。」检察官呈上来的,是杨宥琪在粉专上的简介,「庭上,被告现为四十八岁,却谎称为五十六岁,虚报年龄,以示其驻颜有术,藉以推销保养品,显见其非素行良好…」 「庭上,」她的辩护人开口,「被告虽然谎报年龄,但这并不表示…」 「那个用不着争执,那个跟本案无关,」蓝志成挥挥手,「有没有其他证据声请调查?」 「证据部分再具状陈报,」杨宥琪的律师说道,「但辩护人要再次强调,即使萧彩钦未曾到案作证,光以汇款的事实,仍不足以认定被告与诈骗集团有犯意联络…」 「因为汇款可能的原因甚多,不以交付赃款为限,是吧?」蓝志成再次打断辩护人的陈述,「那些你书状都有写了,还有别的要补充吗?」 辩护人低声问杨宥琪,有没有想跟法官说什麽。杨宥琪低着头,深呼x1,一次、两次、三次,握着笔的手抖个不停。她将更多力气灌注在手上的笔,以为这样就能静下心来,殊不知越是用力,就越是颤抖。她终於放弃,将笔轻轻放在桌上,绝望地问: 「你是不是根本没有想要听我说?」 蓝志成先是一愣,很快就回过神来,「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还有什麽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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