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墨_连墨仍然不知道那天为什么会被C穿(又名拖鞋记)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连墨仍然不知道那天为什么会被C穿(又名拖鞋记) (第2/4页)

。”

    连墨垂下眼,见楼思德依然在沙发里不动如山的架势,说话时连头都没有抬,手指灵活在平板上点来点去,也不去管他。做饭阿姨在厨房门口对他招呼了一声,连墨点点头表示回应,来到玄关处鞋柜边,将刚买的拖鞋放了上去。

    “那是什么东西呢?”

    连墨低声回了句:“拖鞋。”

    “你以前的拖鞋呢?”

    “坏了。”

    “坏了?!”

    连墨看着楼思德反应那么大,又回头警惕地望了他一眼,心想现在我连买个拖鞋都不行了么,我怎么做什么你都来指手画脚,安排得明明白白。面上却又不显,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想跟他说,又朝楼思德点了点头——这也是楼思德调教得好,当初连墨对楼思德冷淡厌烦至极,楼思德在一次又一次的教训当中,才让连墨明白并记住了一些铁则。比如必须要接他的电话,他和连墨说话每句话必须得到连墨的回应,在外面不准给他甩脸色,在家里不准冷着那张脸。

    连墨自以为自己态度已经非常的好了,有问必答,耐心所谓爆棚。而楼思德却不怎么想。

    他觉得连墨这厮根本不知道上一对拖鞋是花了一万多块买的,价格摆在那儿,质量绝对不会很差,虽然才穿了一年多,但连墨走路非常规规矩矩,用完了拖鞋也会把它放回柜子里,不至于就坏了吧,于是楼思德非常自然而然的觉得连墨会不会又在作妖了。这人经常搞一些背地里的小动作,瞒着他这瞒着他那,楼思德自信的觉得连墨在他面前,不管是身体内部还是外部,都已经是透明的了,他绝对不允许连墨有什么瞒着他。

    “拿过来给老子看看。”

    连墨忍无可忍,却又无可奈何。心想这禽兽肯定在外面遇上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回来跟他找茬来了。他拿着刚买的那双新拖鞋,连包装都还没撕掉,递在楼思德面前。

    离远了楼思德看不清还好,一拿近了反而一口气差点上不来。

    这他妈是拖鞋?!

    这么丑的颜色和款式也配拖鞋?!

    这不是给公园里穿背心的小老头穿的么?!

    真土啊!!!

    他皱皱眉,正想要骂出口,突然想到了什么,话到嘴边又鬼使神差的咽了下去。

    连墨奇怪并且警惕地盯着他,正想把拖鞋收回来,却听到楼思德低沉地说了一句:“穿上给我看看。”

    两人都觉得对方事出反常必有妖,但一个尽管心中万般不愿,一个决定钻进套里——如果连墨今天的反常是一个套的话,如果连墨穿上这双老土的拖鞋给他看的话,他真的不介意钻进连墨的圈套里。因为比起连墨有事瞒着他的话,他更想亲眼看到那个或许不一样的连墨。

    楼思德在看到那双拖鞋的时候,脑中就有一个模糊的想法,他想看到连墨许多不一样的一面,不是连墨平时刻意做出一副疏离冷淡的模样,就跟连墨对他笑一样,他想要挖掘那副冰冷面具下的另一副样子。这双拖鞋虽然老土,是他这辈子永远都看不上而且非常嫌弃的款式,也鄙视穿上这种拖鞋的底层人士,但如果是连墨穿上的话,他的双标不介意再对着连墨使用一次。

    连墨不知道楼思德脑中在计算着什么令人无语的事情,不想在做饭阿姨在场的情况下拂楼思德的面子,让楼思德难堪,自己也不好过。只能拆掉拖鞋的包装袋子,剪掉鞋子上的吊牌,随意一丢地上,光着脚就穿上了。

    楼思德微微后仰了一点,带着审视的目光将连墨从头到脚看了个遍。

    连墨今天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西装,配着金色的皮带,脸上那戴着一副透明眼镜的斯文败类造型,更加衬得皮肤白皙,唇红齿白,俊俏得惹眼。可就是这么一位惹眼的男人,脚上却光脚穿着非常具有地气的一双黑色拖鞋,这反差感不禁让楼思德盯着那光着的脚出神许久。

    毫无疑问,天生体毛就稀少的连墨就连脚指头上面的毛都是没有的,连墨的脚也长得十分秀气可爱,骨节分明,十个拇指细腻白皙,大拇指更是修长挺翘,楼思德一边嫌弃一边不由自主的垂涎三尺,内心一时变得非常的矛盾复杂。

    楼思德是个老总,但却绝不是个甩手掌柜,不然怎么镇住一整个家族,怎么拿捏家里的那些老油条老狐狸,怎么去商场上搞那些对家,怎么让自己的事业越做越大,经常在外面跑那是经常有的事。男人嘛,在外面做生意的哪有不臭脚的,只是分臭味轻重罢了,可楼思德就算有脚气,也没有严重到拖鞋必闻到的地步,加上自己又拾掇得勤快,平时也没有多少令人侧目的味道传出来。回家时只要洗个澡,擦点香水,往床上一躺,就完全影响不了抱着连墨卿卿我我做那事儿。

    只不过毕竟是有臭味,楼思德的主观意识里就认为那地方到底是个不干净的地方,不管再洗多少次,有多香,都不能掩盖臭汗一直从脚板底冒出来的事实。他和连墨zuoai时,纵然喜欢连墨的脚比喜欢自己的多,也乐意去亲他的脚,但远远没有吸吮他胸口的时候那么多。可今晚上他对这件事有了不小的改观,他觉得连墨的脚是全天底下最好看的脚,那十个拇指怎么看怎么喜欢,连墨的脚是一双干净并且带着丝丝性欲味道的脚。

    他也说不清连墨只是穿上一双老土的拖鞋就能让他冒出来那么多的遐想,他只知道,通过那双黑色拖鞋之下,反映出来许多隐藏信息。比如上半身是完美英俊的连墨穿着这么一双拖鞋,却奇怪的接地气反差大,让人越看越舒心。又比如,连墨穿着这双拖鞋,全身上下是让人无法忘怀的生活之气。而这股生活之气,是连墨18岁被他搞上床一直到现在将近20年的同居时间里,每一年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慢慢磨出来的。简而言之就是,连墨现在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质都是他搞出来的,他是功臣,他是第一等功臣!

    换言之,即使当初他和连墨天天都在打架,连墨每天24小时有26个小时都想逃跑的过去,对自己弃如敝履,再怎么心不甘情不愿,也不在他的强硬手腕下雌伏了将近20年?!

    他眼前的这个男人,走不掉逃不开,是实打实和他过着日子的,而这份接地气,是和他过日子的时候磨出来的,怎么能不让楼思德牛逼哄哄的?!

    想到这里,楼思德看连墨的眼神更加深沉了。他看着这个已经被他征服的男人,嘶哑开口:“怎么买一双这样的拖鞋?”

    连墨在他面前伫立良久,实在是没有多少耐心,走到茶水几旁用水杯接了一杯水,一口气全部喝完,又擦了擦嘴边溢出的水渍。

    连墨记得这个问题他已经问了两遍了,不明白楼思德到底又抽了什么风,只求别是什么邪风。小石如今不在家,自己指不定要被楼思德怎么折腾。

    “之前那一双拖鞋坏了。”

    楼思德这才发觉自己又问了一句多余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